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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泉出山气泡水因虚假宣传被罚30万

作者:朱欣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 - 01 - 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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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北京清泉出山饮品有限公司新增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,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其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
据了解,北京清泉出山饮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初委托生产商生产规格为“樱花白玉葡萄味气泡水330ml*6瓶”的商品,之后开始销售。在其饮料瓶体和网站店铺均发布“0糖0脂0卡的广告”,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等材料,发现0糖0脂无问题,0卡没有依据,实际为2150卡/100ml,因此为虚假广告。


当事人自己设计饮料包装(含广告),在当事人公司的淘宝、京东、拼多多平台店铺上销售,平台店铺由当事人维护、运营。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,截止4月22日销量为306箱(1836瓶),截止7月20日销售6027箱(36162瓶)。根据执法人员核实,截止9月17日销量为20611箱(123666瓶)。


截止至2021年10月,当事人已对网络平台自营店和实体店的涉事商品进行下架处理,并返厂更换标签,当事人的网络平台自营店该商品的宣传页面已经修正。对此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,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并对当事人处以30万元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