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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只松鼠辅材部负责人贪污188万余元

作者:朱欣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 - 06 - 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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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查查显示,宁国市城南印刷厂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。据了解,因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七条,被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。


2022年2月25日,经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协查调取该院于2021年11月29日依法判决的(2021)皖0203刑初171号张某某(原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)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案案卷,该案卷记录了宁国市城南印刷厂的商业贿赂情况。22022年5月13日,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九条,对宁国市城南印刷厂处于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。


在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间,张某某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辅材部负责人、辅材部高级专家等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宁国市城南印刷厂、马鞍山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业务单位所送钱款,共计188.5万余元,并在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帮助。


实际上,三只松鼠曾经发生过多起员工贪污受贿案件,借用职务之便进行敛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