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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批次山西汾杏花都酒业竹叶酒酒精度不合格,此前多次被罚

作者:梦妍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 - 05 - 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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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1日,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,抽检142批次样品,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。

其中,长治美市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酒(露酒),酒精度不合格。酒精度检验结果为33.2%vol,而标签明示酒精度为38±1.0%vol。

据了解,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,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。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,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,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;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,造成检验结果偏差。

据查询,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,是一家以酒、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,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。

2023年2月,因销售食品的标签、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,该公司被山西文水县市场监管局罚款2.2万元;同年8月,因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,该公司被罚款1万元;同年11月,该公司因销售食品的标签、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,被罚6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;2024年4月,该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、说明书存在瑕疵,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为,被罚1300元。